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年会体育资讯     |      2023-03-21 08:46:51    |      小编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162.44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65.32万元。经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2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87%。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1,64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888万股。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核工业智能装备、非核专用智能装备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工业、新能源电池及医药大健康等领域。公司主要产品构成如下图所示:

  核工业产品分为核工业系列机器人和核工业智能装备。核工业系列机器人即适用于核工业环境的机器人,主要包括电随动机械手、分析用取样机器人和耐辐照坐标式机器人等;核工业智能装备即适用于核工业环境的智能化工艺装备或定制产品,主要包括放射性物料转运装备、箱室智能装备、核化工智能化系统、数字化改造项目等。

  公司核工业产品可应用于核燃料循环产业的多个环节。核燃料循环产业是整个核工业产业链的一环,也是核能发展的大动脉,包括铀矿开采、冶炼、转化纯化、燃料元件制造、乏燃料后处理、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等环节。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核工业产品的应用领域,实现核能产业链业务全覆盖。报告期内,公司核工业系列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已应用于医用同位素制备、分离等核技术应用领域和核反应堆运维等核电站运行领域。

  非核产品为适用于非核工业环境的智能生产线和智能单机设备,可以为各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化生产的整体解决方案以及专用的定制智能单机设备,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新能源电池、医药大健康、职业教育等。其中在职业教育领域,公司主要为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提供用于职业技能培训、比赛、模拟训练的智能装备,是2022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工业大数据算法赛项独家设备供应商。

  报告期内,在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方面,公司在电随动机械手基础上,针对不同场景持续研发,形成了型谱化产品系列,包括适用于高辐照强度、高腐蚀环境,具有高自动化程度、较高精度、耐酸洗特性的新一代电随动机器人;适用于较高辐照强度环境的高精度耐辐照机器人;适用于高辐照强度环境,具有高负载、较高精度特性的检维修、退役机器人。主要产品如下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专注于高放射性与酸蚀热室环境下的核工业系列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制和开发,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未来短期内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模式保持不变。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关键因素的变动情况,并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公司的销售模式可分为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直接销售为公司与产品的最终用户或其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供货;间接销售为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总包方、集成商、代理商等直接客户,其再将公司产品与其他部件、模块集成或组装后销售给最终用户或其关联方。

  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方式,一般不进行生产备货,而是根据客户订单安排原材料采购。

  公司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把通过公司认证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体系管理部等相关部门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和评估,采用动态和分级管理,将考核结果用于日常供应商管理环节。采购部负责货源决策及获取竞争性价格,在确定供应商时考虑其制造能力、交货期限、价格等因素。所有的采购环节均按《采购控制程序》要求并得到相应审批后方可进行。

  公司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一般在获取订单并完成产品技术设计后,组织生产。每个订单生金年会体育产采用项目制管理方式。公司的产品主要为非标定制化的产品,其生产过程主要包括产品设计、自制加工、外购定制、装配调试等环节,分别由研究院和技术研发中心及下属各研发室、交付中心及下属各部门负责完成,并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生产计划及进度管理。

  公司产品以自主研发为主,具体由技术研发中心和研究院负责开展核心产品、项目和核心技术研发工作。各项核心技术是根据行业需求和项目开发需要,通过自主研发而逐步形成的,并经过客户实际应用与验证,不断优化和完善。研发工作的具体实施由技术研发中心和研究院组织成立研发项目组,立项开展研发工作。研发项目组针对技术需求,按照技术研发流程,开展研发方案设计、试验验证、详细设计、样机试制、测试优化和试制定型等工作。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作为近零排放的清洁能源,核能是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关键驱动力,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将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信息,截至2022年底,我国已投运的商运核电机组共55台,已核准及在建核电机组共23台(其中2022年核准10台)。根据《中国核能发展与展望(2022)》,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保持每年6~8台核电机组的核准开工节奏,核电建设规模将进一步加速,到2035年,核能发电量在我国电力结构中的占比将从目前的5%提高到10%左右。

  随着核电建设及运行的加速,我国核燃料循环产业也处于快速发展期。铀纯化转化生产能力进一步释放,技术攻关与科研能力迈上新台阶。铀浓缩生产运行稳定,新的铀浓缩工程加快建设中。为满足重水堆、压水堆、高温气冷堆等核电运行需要,我国燃料元件系列化、型谱化发展继续推进,配置了相应的燃料元件生产线,且产能和生产稳定性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我国始终坚持闭式核燃料循环政策,致力于提高铀资源利用率。但目前我国乏燃料后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乏燃料贮存量日益增多,全国约90%累计产生量贮存于电站内乏燃料水池中。以压水堆电站为例,目前在运压水堆核电站已累计产生乏燃料超过6500tHM,其中约6000tHM贮存在堆水池中待处理。乏燃料后处理能力与核电发展密切相关,属于相互依存关系。为了促进核能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正在逐步加强后处理能力建设,并在后处理各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根据《中国核能发展与展望(2022)》,我国后处理科研专项及示范工程建设稳步推进,低放废物处置场已开工建设,首座高放废物玻璃固化工程已完成热试并投入试运行。

  在核技术应用方面,继2021年我国发布《医用同位素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后,2022年,《“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关于改革完善放射性药品审评审批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发布进一步为核技术多领域的应用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家电投、中物院、中科院等国内相关主体单位全面布局并推动医用同位素自主化生产相关设施的建设,我国医用同位素自主化生产工作全面迈进,同时也大力推动了用于同位素自动化生产的智能装备需求量快速增长。

  在《“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指引下,我国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中。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发布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22年)》,2022年,我国机器人市场规模预计已达到174亿美元,五年来年均增长率达到22%。其中,特种机器人市场规模为22亿美元,2017年以来,年均增长率超过30%。据工信部发布数据,我国智能制造装备产业规模已近3万亿元,市场满足率超过50%。随着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大数据、边缘计算等新兴数字化技术与机器人、智能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迎来升级换代、跨越发展的窗口期,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核工业由于其放射性、腐蚀性等特殊应用环境特点,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相比普通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需满足耐辐照、高安全可靠性、遥操作检维修、异常工况下手动操作、无传感智能化功能等技术门槛要求。公司经过多年高投入的技术研发与积累,掌握了大量核工业智能制造基础数据,形成了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核心技术,突破以下技术难点:1)通过持续开展耐辐照技术研究,制定材料和元器件选型标准,选用或定制合适的耐辐照材料与元器件,突破产品耐辐照技术难点;2)创新设计独特的机械结构,突破放射性环境下产品高安全可靠、检维修、撤源等技术难点;3)采用特殊运动控制和先进数字化技术,开发特有算法与技术,突破放射性环境下产品冗余运动控制、无传感操作力觉反馈、三维视景监控与互动、寿命预估与故障诊断等智能控制技术难点。

  公司是国内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的重要供应商,并已成为核工业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领跑者。公司于2022年6月通过了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复审,该项资质已续期至2025年6月。同时公司获得核能行业供应商信用等级“AAA-”评价,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产品保持了技术含量较高、质量稳定、性能优异的优势,产品及服务持续得到客户的认可和肯定,在业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目前公司仍然是国内核工业电随动机械手的独家供应商,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更多地应用于国内核工业建设项目中。从公开招投标数据看,相比主要竞争对手和其他核工业智能装备供应商,公司产品在应用范围、中标份额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注重研发,不断推进产品技术迭代,保持竞争优势。在核工业机器人方面,逐步形成了型谱化产品系列,进一步拓展了应用领域;在核工业智能装备方面,加大数字化、智能化研发力度,具备了为客户提供整体智能解决方案的能力。

  近年来,我国核能科技创新进展迅速。“华龙一号”国内外首堆相继投入商运,使我国核电技术水平跻身世界前列。大型先进压水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重大专项持续推进,“玲珑一号”陆上模块化小堆开工建设,钠冷快堆、铅冷快堆、熔盐堆、聚变堆等先进核能系统的关键技术研发获得新突破。一批自主化关键核心设备部件已在项目中得到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助力新型反应堆研发积极推进。

  核燃料循环方面,铀纯化转化关键技术实现突破,先进控制技术、三废处理工艺不断提升。铀浓金年会体育缩产业在保持稳定生产的基础上,加大标准化运行组织改革,推进数字化技术应用,生产运行工艺水平及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燃料元件系列化、型谱化发展继续推进,高温堆燃料元件成功入堆,自主三代压水堆元件、环形燃料元件、耐事故燃料元件研发稳步推进。先进乏燃料后处理科研稳步推进中。

  核技术应用在同位素、医学、工业、农业、安保等领域取得了较大进展。规模化干法131药物生产线建成运行、全球首批商用14C靶件研制成功并入堆等放射性同位素、稳定同位素产业化能力不断提升。全自动放射性药物配置设备、螺旋断层放疗系统、智能伽玛刀等核医疗装备国产化加快推进。电子束治污技术成功应用于多个领域、工业辐照钻-60实现全部国内自主供应等核技术在工业领域应用场景不断推广。

  “十四五”以来,我国核科技创新加速演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为核科技创新注入新的动力,数字化转型是我国核工业企业重点发展方向。中核集团计划2025年实现数字核工业为目标,完成典型场景数字化全覆盖、关键流程全打通、核心业务全在线,实现集团公司数字化运营。中广核集团推行核电全寿期数据资产管理的核心引擎和前台工具,全面引入“云大物移智”等新技术,加快智慧核电、智慧矿山、智慧新能源建设,打造“核电工业4.0”。

  为落实《“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机器人应用拓展,工信部、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发布了《“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制造业机器人密度较2020年实现翻番,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行业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机器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聚焦制造业、农业、建筑、能源、商贸物流、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教育、商业社区服务、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十大应用重点领域,突破100种以上机器人创新应用技术及解决方案,推广200个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创新应用模式和显著应用成效的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明确深化重点领域“机器人+”应用,增强“机器人+”应用基础支撑能力,提出构建机器人产用协同创新体系、建设“机器人+”应用体验和试验验证中心、加快机器人应用标准研制与推广、开展行业和区域“机器人+”应用创新实践、搭建“机器人+”应用供需对接平台等。

  其中在能源领域,推动研制基础设施建设、巡检、操作、维护、应急处置等机器人产品,突破高空、狭窄空间、强电磁场等复杂环境下的运动、感知、作业关键技术,推广机器人在风电、光伏、核电等能源基础设施场景应用;在教育领域,推进研制交互、教学、竞赛等教育机器人产品及编程系统,分类建设机器人服务平台,推进5G、人工智能、智能语音、机器视觉、大数据、数字孪生等技术与机器人技术融合应用,深化机器人在教学科研、技能培训、校园安全等场景应用;在安全应急和极限环境领域,推进开发机器人对辐射、极限温度、易燃易爆、有毒、高湿、高粉尘等复杂非结构化作业环境的适应性技术;推进危险作业、特殊作业、危化品生产、特战处置、反恐防暴、自然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核应急安全救援等危险环境应用。上述应用场景及相关技术是公司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重点发展方向。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49.15万元,同比增长32.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62.44万元,同比增长59.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21.42万元,同比增长48.9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本着务实的工作态度,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十一)《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案。

  (十二)《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

  (十三)《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十四)《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83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十六)《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162.44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465.32万元。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2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8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0万股,合计转增1,648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888万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章程修改并备案等相关事宜。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员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议案。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业智能”)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8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69,813.4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550.17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5,236.01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314.16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64,263.2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值税)2,548.64万元后,并加回已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314.1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32,904.0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04.0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32,000.00万元。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24,237.93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883.5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公司已将“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列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尚未达到承诺投资总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募集资金尚在持续投入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实际投资金额分别较承诺投资金额大10.75万元、1.21万元,系实际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导致。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2022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73,500.00万元,累计收益412.6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2,0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32,904.0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04.0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32,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53.05%,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实际投资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本次发行对象应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在有效期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8、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金年会体育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电线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来建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董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4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